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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第2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7年第2季度,国家质检总局重点对方便面(挂面)、奶粉、茶叶、葡萄酒、茶饮料、速冻食品、洗涤剂、化妆品、油漆、涂料等10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抽查地区:山西、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青海、新疆、甘肃等15个省、自治区的省会城市。

(二)抽查商品:15个城市内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包装现场或成品仓库内的方便面(挂面)、奶粉、茶叶、葡萄酒、茶饮料、速冻食品、洗涤剂、化妆品、油漆、涂料等10种定量包装商品。

此次抽查主要针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检验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注。

(三)抽查结果:共抽查企业395家,抽查产品1336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1190批次,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9.1%;净含量标注合格1124批次,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4.1%(见附件1)。

从净含量检验的抽查结果看,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0%以上的商品有奶粉、茶叶、茶饮料、速冻食品、洗涤剂、化妆品等6种,其中奶粉、茶饮料、速冻食品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100%;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0%至89.9%的商品有方便面(挂面)、油漆等2种;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9.9%以下的有葡萄酒和涂料2种(详见附件2)。

从净含量标注的抽查结果看,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0%以上的商品有奶粉、茶叶、葡萄酒、茶饮料、洗涤剂等5种,其中茶饮料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100%;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0%至89.9%的商品有方便面(挂面)、速冻食品、油漆等3种;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9.9%以下的有化妆品和涂料2种(详见附件2)。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此次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和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均较上年度有所提高。

2006年第2季度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0.7%,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8.7%;2007年第2季度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4.1%,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9.1%,分别提高了13.4和10.4个百分点。合格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上述15个省、自治区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在2006年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了措施,对辖区内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有针对性的进行跟踪服务,帮助企业配备符合生产要求的定量包装计量器具和建立合理的计量监督措施。同时加大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生产企业的计量法制意识和计量管理水平;二是近年来随着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被抽查的大多数企业强化了计量法制意识,加强了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管理,改善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手段,从而提高了抽样合格率。

(二)部分定量包装商品之间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的差异在逐步缩小。

此次抽查的10种定量包装商品,有3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的抽样合格率达到了100%,净含量检验的抽样合格率在90%以上的商品有3种,在80%至89.9%之间的商品有2种,在70%至79.9%之间的商品有2种。与往年相比,部分定量包装商品之间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的差异在逐步缩小,但是个别定量包装商品如油漆、涂料类的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仍很低。究其原因:一是油漆、涂料类生产企业中,小型企业(家庭作坊式)所占的比例高,计量管理意识薄弱,对国家有关定量包装商品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知之甚少;二是油漆、涂料的特性对量的控制手段要求高,技术性强;三是抽样合格率偏低的企业配备的计量器具准确度较低,灌装设备准确度达不到要求,包装人员流动性大,多数人员未经过计量基本知识培训,生产出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波动较大。

(三)大型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较高,标注也比较规范。

此次抽查的大型企业41家,占抽查总数的10.4%,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2.1%,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8.4%;中型企业116家,占抽查总数的29.4%,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1.9%,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8.2%;小型企业238家,占抽查总数的60.3%,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6.8%,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8.2%(见附件3)。小型企业的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上升较快,已接近大中型企业的抽样合格率,这说明连续几年重点加强对小型企业的计量监督检查发挥了重要作用,企业的计量法制意识和计量管理水平等有了较大提高。

(四)净含量标注情况不理想,其中化妆品、油漆和涂料的净含量标注问题较多。

从统计结果看,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4.1%,化妆品、油漆和涂料的抽样合格率低于平均抽样合格率,说明这3类定量包装商品在净含量标注方面存在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标注字符高度不符合规定;二是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和标注方式不符合规定;三是违规使用“≥、不小于、±”等符号。

(五)部分企业抽样合格率较低的原因分析。

1. 计量意识及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管理意识薄弱。从抽查中发现抽样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对定量包装商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知之甚少、甚至不知。

2. 计量器具配备不合理。从抽查中发现部分企业配备的计量器具不合理,未达到准确度要求或未执行周期检定,有的甚至没有计量手段,这些也是造成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超差的重要原因。

3.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必须的监督措施或包装现场抽检制度不到位,一旦发生计量超差不能及时发现,造成整批商品不合格。

三、后处理情况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针对此次抽查反映出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依据计量法和《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给予了相应的处罚,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了复查。其中5家企业的6个批次的定量包装商品整改后仍不合格,7家企业拒绝整改(名单见附件4)。对整改后仍不合格和拒绝整改的企业,有关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是召集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召开分析会。帮助各生产企业逐家分析原因,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帮助企业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器具,建立和完善计量保证体系。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加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宣贯力度,不留死角,使各类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企业了解相关的计量规定。帮助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树立计量法制意识。加大社会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创诚信计量的生产、消费环境。

(二)各地要认真组织研究此次抽查结果通报,针对各自所辖区域内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的措施,尤其对抽样合格率偏低的油漆、涂料等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要进行重点跟踪监督检查;对整改后仍不合格和拒绝整改的企业,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真正做到通过抽查发现问题,通过抽查解决问题,切实帮助生产企业提高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合格率。

(三)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是我国计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法制计量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当尽快建立健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强化计量监督管理力度。

 

附件:1. 2007年第2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统计表(一)

2. 2007年第2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统计表(二)

3. 2007年第2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统计表(三)

4. 2007年第2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整改后仍不合格和拒绝整改企业名单

 

 

 

 


〇〇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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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年第2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通报附件.xls
  • 国质检量函687号附件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