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质检量函〔2007〕991号
关于2007年第3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
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7年第3季度质检总局重点对米、面粉、食用植物油、牛奶、味精、白酒、啤酒、纯净水、洗衣粉、洗发液等10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抽查地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4个直辖市和河北、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湖北、四川、宁夏等10个省(自治区)的省会城市。
(二)抽查商品:14个城市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包装现场或成品仓库内的米、面粉、食用植物油、牛奶、味精、白酒、啤酒、纯净水、洗衣粉、洗发液等10种定量包装商品。
此次抽查主要针对2个项目,一是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检验;二是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注。
(三)抽查结果:共抽查企业697家,抽查产品1352批次,其中净含量检验合格1193批次,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8.2%;净含量标注合格1157批次,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5.6%(详见附件1)。
从净含量检验的抽查结果看,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0%以上的有洗衣粉、牛奶、啤酒和味精等4种,其中洗衣粉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100%;其余6种产品的平均抽样合格率均在80%至89.9%之间(详见附件2)。
从净含量标注的抽查结果看,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0%以上的有米、面粉、味精、牛奶和啤酒等5种;80%至89.9%的有食用植物油和洗衣粉等2种;79.9%以下的有纯净水、洗发液和白酒等3种(详见附件2)。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此次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和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均较上年度有所提高。
2006年第3季度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8.1%,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7.9%;2007年第3季度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8.2%,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5.6%,分别提高了0.1和7.7个百分点,其中洗衣粉的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连续2年达到100%。合格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上述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在2006年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了措施,对辖区内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有针对性的进行跟踪服务,帮助企业配备符合生产要求的定量包装计量器具和建立合理的计量监督措施。同时加大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生产企业的计量法制意识和计量管理水平;二是近年来随着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C”标志工作的大力推广,被抽查的大多数企业强化了计量法制意识,加强了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管理,改善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手段,从而提高了抽样合格率。
(二)部分定量包装商品之间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的差异在逐步缩小。
2007年第3季度10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平均抽样合格率统计示意图
此次抽查的10种定量包装商品中,洗衣粉、牛奶、味精和啤酒的净含量平均抽样合格率比较稳定,都超过了90%,其中洗衣粉的净含量平均抽样合格率最高,达到100%,其余6种定量包装商品含量平均抽样合格率都超过了80%,平均抽样合格率最高与最低之间相差19.4个百分点。与往年相比,部分定量包装商品之间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的差异在逐步缩小,但是个别定量包装商品如米、食用植物油的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仍不高。究其原因:一是企业仍然存在重质量、轻计量的管理现象;二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配备自检用的计量器具准确度低,起不到真正的自检作用,不能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企业采用的自检方法不正确,如以体积标注净含量,采用质量方法自检,或者采用的密度方法有误等等。
(三)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上升幅度大。
2007年第3季度10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统计示意图
从统计结果看,此次抽查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5.6%,高于2006年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7.7个百分点。但是纯净水、白酒和洗发液的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分别只有77.8%、75.1%和69.2%,说明这3类定量包装商品在净含量标注方面存在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标注字符高度不符合规定;二是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和标注方式不符合规定;三是违规使用“≥、不小于、±”等符号。
(四)大、中型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较高,标注也比较规范。
此次抽查的大型企业79家,占抽查总数的11.3%,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为100%,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3.9%;中型企业183家,占抽查总数的26.3%,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4%,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2.1%;小型企业435家,占抽查总数的62.4%,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2%,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9.9%(见附件3)。从抽查结果看,无论是净含量检验还是净含量的标注,大、中型企业平均抽样合格率均明显好于小型企业平均抽样合格率,充分表明大、中型企业的计量法制意识较强,普遍重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工作,大多都建立了定量包装商品抽查制度,所以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较稳定,标注也比较规范。小型企业的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相对较低,说明小型企业对净含量标注没有高度重视,使用不符合净含量标注要求的外包装,造成不合格的定量包装商品出现。因此,加强对小型企业的计量监督检查仍将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三、抽查后处理情况
各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针对此次抽查反映出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依据计量法和《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给予了相应的处罚,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了复查。其中6家企业的9个批次的定量包装商品整改后仍不合格,3家企业的5个批次的定量包装商品拒绝整改(名单见附件4)。对整改后仍不合格和拒绝整改的企业,有关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是召集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召开分析会。帮助各生产企业逐家分析原因,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帮助企业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器具,建立和完善计量保证体系。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加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宣贯力度,不留死角,使各类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企业了解相关的计量规定。帮助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树立计量法制意识。加大社会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创诚信计量的生产、消费环境。
(二)各地要认真组织研究此次抽查结果通报,针对各自所辖区域内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的措施,尤其对净含量抽样合格率较低的食用植物油、米等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要进行重点跟踪监督检查;对整改后仍不合格和拒绝整改的企业,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其中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建议与QS制度结合,予以严肃处理,真正做到通过抽查发现问题,通过抽查解决问题,切实帮助生产企业提高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合格率。
(三)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是我国计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法制计量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当尽快建立健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强化计量监督管理力度。
附件:1.2007年第3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汇总表(一)
2.2007年第3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汇总表(二)
3.2007年第3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汇总表(三)
4.2007年第3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整改后仍不合格和拒绝整改企业名单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六日
抄送:局领导,办公厅、计量司、监督司,存档(2)。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07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