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量函[200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关于印发‘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2001]55号),我局组织统一印制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式样见附件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与中国计量协会联系办理证书事宜。
附件:1.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式样)(略)
2. 证书填写说明(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司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