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MIJ/AIST
在计量方面的职能如下:
1、 计量、参考器具检验(质量、长度、容积等)、型式批准、器具认证、和国家计量标准的建立/校准的总体技术管理
2、 参考器具检验(噪音表)、荧光表、噪音表等的型式批准、器具认证、和国家计量标准的建立
3、 卡路里表的参考器具检验、器具认证、和国家计量标准的建立/校准
4、 标准气体和熔剂的综合管理、国家标准的建立和校准,特定标准物质的采用
5、 计量相关官员或获得认证的检定员的选择和培训
6、 国家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的研究、开发、维持和传递
7、 JCSS下国际溯源体系的技术支持
8、 国际计量机构、BIPM、BIML、APMP和APLMF代表团的联系人:
AIST Tsukuba C-3, 1-1-1, Umezono, Tsukuba, Ibaraki 305-8563 日本
电话:+81-298-61-4149
传真:+81-298-61-4202
日本国家技术和评估研究院
国家技术和评估研究院(NITE)在计量方面的职能如下:
受理有关用于商务的校准服务的申请和相关文件的审核及现场检验;指定制造商的文件审核和现场检验;商务(集中性)用计量认证的现场检验;标准物质等维持的确认。
2-49-10 Nishihara, Shibuya-Ku,东京151-0066,日本
电话:+81-3-3481-1921
传真:+81-3-3481-1920
地方的检定机构
为了在全日本统一地推行计量法的目标,全国有47个地区级的计量检定机构,和103个市级计量检验机构。
地区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检定用于贸易的法定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制造商、零售商和修理商进行注册登记;定期检查计量器具。市级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定期检验衡器和检查定量包装产品。
JEMIC和指定的检定机构
日本电表检验公司(JEMIC)根据特殊法律而建立的非赢利机构,负责电表的检定工作。
此外,计量法还允许经济通产省(METI)有权指定非赢利的检测实验室作为指定的检定机构具有开展检定的义务。日本质量保证组织(JQA)和日本气体用具检验协会就已经成为这样的指定机构。前者负责温度计、卡路里检测仪、血压计、噪音检测仪、振动检测仪和测量集中性的仪器的检定,而后者只负责卡路里检测仪的检定。
仪器的校准和评估体系
用于检定和检验的检定标准必须定期溯源到国家计量标准。对这些检定标准的仪器校准服务由NMIJ/AIST 、JEMIC和地区检定机构根据标准的类型提供给那些机构或有关法规的商务机构。
对于私营部门的不一定与法规有关的校准服务由计量法规定的校准实验室认可体系提供校准服务。这一认可体系称为日本校准服务体系(JCSS)。(参照7。1)
法制计量管理的设备范畴
计量法规定以下两类有关某些计量器具的使用和供给(称为“特定计量器具)以确保计量的准确性。特定商品的集装箱也属于控制范围。
用于贸易的特定计量器具
用于贸易目的的计量器具除非其设计和结构满足型式批准的要求否则不得使用,而且每件计量器具必须满足准确性的要求。
内阁令确定了以下18种计量器具为“特定计量器具”:
l 出租车计价器*
l 衡器*
l 温度计*
l 后面积仪*
l 体积仪*
l 电流仪*
l 密度仪*
l 压力仪*
l 流量表*
l 卡路里表*
l 最大需求电能表#
l 电表#
l 反应电表#
l 荧光表#
l 噪音水平仪*
l 振动水平仪*
l 测量集中性的仪器*
l 相对密度仪*
注:带有*的器具的型式批准由NMIJ/AIST承担,带有#的由JEMIC承担。
计量法还要求特定计量器具的制造商、修理商和零售商应向地方计量机构通报。
特定家用计量器具
对于一般家庭使用的(即使不用于贸易或认证)特定计量器具也有控制。这些器具的制造商有义务使其产品符合某些技术要求。厨房用称、卫生间体重称和婴儿用称属于这种控制的范畴。
特殊集装箱
用于以下商品的特殊集装箱只要将商品装到一定高度允许用于贸易。集装箱的制造商必须由METI指定认为技术上有能力达到要求,而且集装箱的型式必须由部长令规定。由METI批准的实验室出具的试验数据可以承认。
l 牛奶(脱脂奶除外),加工奶和奶饮料
l 乳酸饮料
l 辣酱油
l 酱油
l 醋
l 饮用水
l 带汽软饮料
l 果汁
l 牛奶或奶制品制成的酸性饮料
l 啤酒
l 精练青酒
l shochu
l 威士忌
l 白兰地
l 果酒
l Mirin
l 合成青酒
农业化学熔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