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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159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检测和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市政府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2008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依据《节约能源法》、《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的要求,对耗能在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159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检测,对用能单位的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耗能设备使用水、电、燃气、煤(焦炭)、热等主要能源进行分类检查和测试,并依据能源计量检测报告,监督用能单位合理配备和使用计量器具,通过检查和整改,使159单位实现100%达到《通则》规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促进节能减排计量工作的基础建设;同时,选取10家重点用能单位深入开展能源计量综合平衡测试,分析用能单位的用能现状和水平,测试水、电、燃气、煤(焦炭)、热等主要能源的利用率,查找余能回收潜力、能源损失原因,完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发挥能源计量工作在用能单位能源消耗过程中的实时平衡分析和监控作用,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减排的统计分析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数据基础保障。

  此项工作现已分阶段、分步骤的组织实施。首先,在组织能源计量专家队伍对有关用能单位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能源计量检查与测试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技术要求实行“三统一”,即统一能源计量检测工作标准,统一检测方法,统一检测报告,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有效性,并组织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其次,分别组织159家用能单位、各区(县)质监局、各节能监测站的负责人约200余人召开了会议,下达了相关文件,对能源计量检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计划目标、方法措施、范围等作了周密部署和安排,启动了能源计量检查和测试工作。

  截止到2008512,已完成了对22家重点用能单位的电、水、煤、油、天然气、水蒸汽等能源使用的检查和测试工作,共检查和测试主要次级用能单位数241个,主要用能设备181台件。对1家化工企业进行的综合能源平衡测试工作正在紧张的进行之中。另已完成了对17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系统和能源计量器具框架图的梳理、指导等前期准备工作。

  通过对用能单位检查和测试,发现未按规定安装能源计量器具的41台,未按规定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262台,现已责成用能单位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计量基础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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